國標GB8923-88 對除銹等級描述:
噴射或拋射除銹以字母“Sa”表示。本標準訂有四個除銹等級:
Sa1 輕度的噴射或拋射除銹 鋼材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和污垢,并且沒有附著不牢的氧化皮,鐵銹和油漆涂層等附著物。Sa2 徹底的噴射或拋射除銹 鋼材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和污垢,并且氧化皮,鐵銹和油漆涂層等附著物已基本清除,其殘留物應該是附著牢固的。
Sa2.5 非常徹底的噴射或拋射除銹 鋼材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,污垢,氧化皮,鐵銹和油漆涂層等附著物,任何殘留的痕跡應僅是點狀或條紋狀的輕微色斑。
Sa3 鋼材表面外觀潔凈的噴射或拋射除銹 鋼材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,污垢,氧化皮,鐵銹和油漆涂層等附著物,該表面應顯示均勻的金屬色澤。
手工和動力工具除銹以字母“St”表示。本標準訂有二個除銹等級:
St2 徹底的手工和動力工具除銹 鋼材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和污垢,并且沒有附著不牢的氧化皮、鐵銹和油漆涂層等附著物。
St3 非常徹底的手工和動力工具除銹 鋼材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和污垢,并且沒有附著不牢的氧化皮、鐵銹和油漆涂層等附著物。除銹應比St2更為徹底,底材顯露部分的表面應具有金屬光澤。